公告
刘太平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八社的房屋一套,面积为:80㎡,房屋所有权证号:1997-0708043。以上房屋于2013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临小区4幢的住房3套:1、房屋编号为4(Z)1-4-6号,建筑面积为:92.33m2;2、房屋编号为4(Z)1-14-5号,建筑面积为:94m2;3、房屋编号为4(Z)1-15-5号,建筑面积为:94m2。刘太平于2001年9月18日去世,其配偶洪香珍于2023年9月23日去世。上述三套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刘太平与洪香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光德、刘光菊、刘光水、刘光君、刘光英拥有继承权,现刘光德、刘光菊、刘光水、刘光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光德、刘光菊、刘光水、刘光君、刘光英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光君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临小区4幢4(Z)1-4-6号、4(Z)1-14-5号、4(Z)1-15-5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