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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李菊华)
2024-11-04   来源:信息科  浏览:185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阳市本级(—2024年—34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997-09013021

 

李菊华

房屋所有权

512002003002GB00070F00232177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周祠村十三社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0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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