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经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雁江区沱东新区宝台镇天生村13社(地块编号:2012-U-1)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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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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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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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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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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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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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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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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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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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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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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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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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台镇天生村13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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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139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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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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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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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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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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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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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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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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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22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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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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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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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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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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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117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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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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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出让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1 月4日至2013年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资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娇子大道与二环路交汇处市国土资源局502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我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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