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经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和平路以西、九曲河东侧(地块编号:2013-B-1)、雁江区伍隍镇伍长路(地块编号:2013-B-2)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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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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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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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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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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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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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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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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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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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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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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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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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以西、九曲河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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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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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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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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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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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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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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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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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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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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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隍镇伍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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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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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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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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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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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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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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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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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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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出让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1 月16日至2013年1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资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娇子大道与二环路交汇处市国土资源局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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