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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国土告〔2013〕7号
2013-04-17   来源:手动  浏览:9611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雁江区沱东新区及迎接镇、小院镇(编号:2013-G-12013-G-2号、2013-G-3号、2013-G-4号、2013-G-5号)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

座落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净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3-G-1

宝台镇天生村791316

30598.89

商住

≤2.0

≤45

≥20

商业40年、住宅70

7400

2000

2013-G-2

宝台镇半山村57

40743.21

商住

≤3.2

≤35

≥30

商业40年、住宅70

15700

4500

2013-G-3

宝台镇黄泥村1356 3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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