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签字拆迁,但未拆除,选的房子就被提前出租,怎么回事?
咨询人:李女士 IP:未知 时间:2020-11-03
我们是高新区狮子山街道办槐树社区3组,在今年房子签了拆迁协议,但现在还未进入房子拆除阶段,但是有人将已选的房子(拆迁安置房)在没有接房的情况下出租出去收益属于私人,说是高新区管委会的授意,我想问,在没有接房情况下,被选的安置房属于国有资产,租金却流入个人腰包,这个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目前也没有相关单位介入调查,更没有相关单位给出合理解释,都在推诿,九指办说已经将相关业务移交高新区管委会,但是高新区管委会也置之不理,是不是说明我们其余的老百姓也可以在没有接房的情况下搬进安置房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0-11-13
李女士:
您好!
您于2020年11月5日向《局长信箱》反映:“房子已签字拆迁,但未拆除,选的房子就被提前出租,怎么回事”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房屋拆迁安置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范畴,建议您向具体负责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市房屋征收局以及高新区社事局等单位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