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农田非法占用
咨询人:彭朝顺   IP:未知   时间:2021-08-23
局长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市的基本农田可以建造房屋吗?我们老家有人要在基本农田上建造房屋还说政府能批准,他要用其它地和我家换我们又是邻居又不好说什么,我们该怎么办?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1-09-01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彭朝顺提交局长信箱咨询事项的回复

尊敬的彭先生:

        您好,您通过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基本农田非法占用”来信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明确要求农村村民建房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在基本农田上建造房屋不可能得到批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日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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