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
关于秦币春向局门户网站咨询事项的回复
秦币春先生:
您好!您通过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咨询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由于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村上统一组织的政策宣讲,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此次增减增减挂钩项目补偿问题按照《雁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房屋拆除奖补实施方案》(资雁府办发[2021]53号)执行。
因你户下在当地存有两套房屋,你与父亲秦祖禄在同一户口本,其中一套房屋在实施图斑内,另一套在本村本组但未在实施图斑内,两套房屋均有合法权证。属一户多宅,已无法参与建新。同时将按照川自然资办函〔2020〕76号文处理一户多宅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