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反馈
咨询人:刘勇晶   IP:未知   时间:2022-09-29
于雁江区黄泥井社区仁和学苑小区2栋1单位疑似存在违规取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规划审查意见》的情况反馈
   尊敬的主管部门领导,我是雁江区黄泥井社区仁和学苑小区2栋1单位的业主。我小区在取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规划审查意见》过程中,疑似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如下:
   1,根据资阳市2022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程序中协商程序对签订协议的要求为,初步设计方案、资金方案、实施主体、业主代表这4项应征询所在楼栋的意见并达成书面意见。但事实为初步设计方案在征询意见时始终未见公示,且至今没有书面协议。
   2,在2022年9月21日我本人得知将要电梯施工的情况下,向负责协调的人员索要图纸,在9月23日晚间才第一次见到规划审查意见,在9月24日才第一次见到初设方案。经查看初设方案,发现方案为2022年7月出图。这就违背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程序中协商程序对签订协议的要求。小区电梯增设公示的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初设方案在7月出图,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程序应该为初设方案在前,然后将初设方案公示并征询意见,最后签订书面协议。
   3,因为上面的情况,我仔细查看公示的内容,发现我的签名在我未曾签署过的文件上出现,其中动议表决意见表、承诺书等文件明显为某一个人代替我签字,动议表决意见表甚至把我的电话号码都写错了。另外仔细发现也有部分签名存在字迹雷同的现象。
    综上所述,我认为小区在取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规划审查意见》的过程中,疑似存在伪造相关文件和未按照资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欺骗手段取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规划审查意见》,从而造成政府补贴资金即国家资金的流失。
   鉴于我小区的该情况,在此请求主管部门对我小区取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规划审查意见》的过程进行审查,以避免国家资金的流失。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2-10-09

尊敬的刘勇晶

您好,您在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咨询的“仁和学苑21单元增设电梯实施程序等问题”收悉,经核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资府办规[2022]3号)的相关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电梯增设公示公告、意见收集、平台搭建、异议调解、核实备案等工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设计方案审查及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均发生在社区备案阶段。目前,我局已与社区居委会、电梯公司、业主代表取得联系,业主代表称将尽快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积极与您对接协调处理好此事,后续我局也将实时跟进。

感谢您对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关注和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09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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