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改变阳台外立面非承重墙的程序、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资料。
咨询人:周桃   IP:未知   时间:2023-03-07
你好,我们小区叫阳光·十里江湾,经咨询区自规局,十里江湾归市自规局管辖,我想咨询关于阳台外立面二次构造柱拆除问题。小区内同户型(楼栋设计一样)朝小区内的阳台是没有二次构造柱的,由此可见,这个二次构造柱的拆除是不影响房屋安全的,有专业人士说是因为小区外立面必须要封窗,阳光为了节约封窗成本才多造了两根二次构造柱。我联系了多户邻居,他们都表示想要自行拆除,不然没有办法安装落地窗,客厅光线也很不好。物业告知我们想拆除阳台外立面二次构造柱,需要经批准,我咨询了住建局并查阅了法律法规,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现在,我想咨询拆除阳台外立面二次构造柱的条件和程序,还有需要的资料。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3-03-16

周先生:

您于2023年3月7日在我局门户网站网络局长信箱的留言:“关于咨询阳光·十里江湾阳台外立面二次构造柱拆除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处户型处于临街面,规划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中临街阳台明确进行封闭处理,但并未注明如何封闭。关于阳台是否采用二次构造柱封闭、以及二次构造柱能否拆除,建议查询该项目备案施工图,并咨询建筑结构安全审查职能部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6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59697147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