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廖国刚:
您好,您在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咨询的问题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公寓”是指除日照外均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等其他要求的一类特殊生活单元,只能在规划的住宅用地(含兼容住宅用地)上建设。“公寓”在落户、子女入学、水电气缴纳、土地年限等方面与普通住宅一致。
感谢您对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关注和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