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权益该怎么判定和分配?
咨询人:刘益   IP:175.155.80.*   时间:2022-11-25
尊敬的征地办领导,您好!我现在向您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我家征用的田、地,1999年第二轮承包,划地人口三个。我妈(已逝),我哥哥户口已于2006年迁移到贵州省贵阳市,我于2006年升为户主。现征地收益,是属于第二轮承包划地人口吗?我哥哥有享受征地收益的权益吗?我妈妈的征地收益该算作遗产吗?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2-12-05

刘益女士

您于20221125日在我局门户网站网络信箱的留言:征地收益,是属于第二轮承包划地人口吗等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1.征地收益包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其使用分配方案由村民会议决定;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个人所有的,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2.关于您妈妈的征地收益该算作遗产的问题请您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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