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生:
您于2023年3月12日在我局门户网站网络信箱的留言:“关于咨询江语城是公寓还是住宅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项目建设单位于2013年12月取得土地,用地性质为商住,规划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中含有部分公寓。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公寓”是指除日照外均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等其他要求的一类特殊生活单元,只能在规划的住宅用地(含兼容住宅用地)上建设。“公寓”在落户、子女入学、水电气缴纳、土地年限等方面与普通住宅一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