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丰:
您好!
您于2023年3月25日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网络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4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并就征地资金分配涉及的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解释,同时也告知了您对征地资金分配有异议的救济途径,您对工作人员的解答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