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
你向我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咨询“安岳县护龙镇十三村村民不经审批,私自占用耕地修建水泥路”问题收悉。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安岳县护龙镇十三村有人私自占用耕地修建水泥路,你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