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先生您好,您在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络信箱咨询:占自己土地修入户公路。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 您的主要诉求:要求享有入户水泥路。
-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来电人谢先生反映的“我家单独住一处宅基地,以前入户路是田埂,最初村上有从下面院子规划了150米到我家的路,后期又因说没项目就没有打水泥路,现在我家跟别人家调换了部分田修了土路,建房拉材料,有计划修水泥路时,目前国土说是基本农田,请问我家就没有资格享用同别人家的水泥路吗” 情况基本属实。
- 调查处理意见:我局工作人员赓即进行调查,谢先生所说的修建入户水泥路所占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谢先生不能在他所说的地方修建入院水泥路。
- 沟通对接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1月12日向来电人电话沟通,来电人表示了解国家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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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