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女士:
您好!您通过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信箱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应公开征地补偿文件无法在网络获取,请相关部门可以提供查询网址或将电子文件发我邮箱 940349427@qq.com”的问题。
2024年11月27日,我局已将咨询人所提及的部分应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文件,发送其邮箱940349427@qq.com,并电话告知。
(二)关于“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问题。
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乐至段)新建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也是一项惠及人民的民生工程,乐至县人民政府征收乐至县回澜镇五台山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乐至县人民政府相继发布了《乐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府公﹝2023﹞15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乐府公﹝2023﹞16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乐府公﹝2024﹞15号)。县统征办会同回澜镇人民政府、五台山村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定流程与选举出的村民代表签订了《成渝中线铁路新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县统征办签字盖章、村民代表签字盖手印,五台山村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回澜镇人民政府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关于“补偿安置文件、条款未宣传到位,村民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认知不清,是否存在失职行为”的问题。 乐至县就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乐至段)新建工程项目启动前召开了动员大会,项目涉及镇(乡、街道)、村、组多次召开征地会议,就补偿安置文件、法律条款、征地公告等进行了大量宣传,并张贴公示。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