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组织编制、调整、修订和审查报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资阳城市规划区(含雁江区全域)范围内的各类城乡规划;对资阳城市规划区(含雁江区全域)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和规划许可;依法查处城乡规划编制、资阳城市规划区(含雁江区全域)国有土地上规划实施以及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全市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和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利用;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市场。
3.负责县(市)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和重点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场镇规划和村规划编制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三区一都市”和怡然资阳建设目标统筹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强化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努力开创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成资一体化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资阳临空经济区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努力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二是全面开展中心城区12个片区控规修编,细化、落实总规和总体城市设计意图,科学引导城市建设。
三是强化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天台山、白沙坝、康乐公园等一批城市绿地、湿地公园和山体公园,博物馆、文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二、部门概况
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23.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23.58万元。
安排支出预算1623.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日常公用支出80.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7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奖励金等;专项支出12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编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用。
(二)医疗卫生支出18.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1540.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6.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后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查和管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级及各市州单位的工作检查以及考察学习接待支出。
(二)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73.33%。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