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完成森林资源管理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扎实做好林地要素保障。提前介入,督促指导做好前期工作,主动服务,严格报批程序,全力保障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常态化清查复核用地情况。“十三五”期间审核上报永久占用林地项目265个,面积20850亩,审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48个,面积2764.5亩。
二是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科学编制我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创新监管方式,加大事前指导、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全市林地“一张图”建设、应用和年度更新;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地变更调查;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强化公益林管护;壮大护林员队伍,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和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保护林地意识。
三是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森林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精心编制方案,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通过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有力控制森林资源消耗,5年累计批准采伐45156立方米,年采伐量均未超出年森林采伐限额33573立方米;全市森林面积从329万亩增长到356万亩,覆盖率从38.25%提升到41.32%,蓄积量从855.65万立方米增加到945万立方米;林地面积185万亩以上,远高于林地保有量157.5万亩底线,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