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圆满完成《资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的21项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成效。
一是摸清湿地资源底数,确定湿地名录,为持续保护、修复、利用湿地奠定基础。根据《资阳市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19—2025)》,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把湿地保护修复落实到具体区域,编制县级辖区内湿地名录,按程序报批后向全社会公布。明确了湿地保护修复的对象、范围、目标,弥补了湿地保护修复没有名录的空白,提高了湿地保护修复的针对性。
二是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为常态化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提供保障。制发《资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资府办发〔2018〕77号),对21项目标任务逐项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各县(区)的主要任务,贯通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湿地管理体系,搭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保护管理新机制,强力保障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推进。
三是结合资阳湿地特点,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形成网格化管理。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全市331座水库设立了四级河长2398名,其中市级河长22名、县(区)级河长80名、乡(镇)级河长431名、村级河长1618名,明确140余个联络部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