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制发《资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明确6类21项目标任务,逐项确定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各县(区)的主要职责,贯通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湿地管理体系,搭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保护管理新机制,合力保障湿地保护修复落地落实,持续推进。
(2)详查资源家底,编制保护修复湿地名录。根据《资阳市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19—2025)》,开展详细调查,把湿地保护修复落实到具体区域,以县(区)为单位编制湿地名录,计308处,按程序报批,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了湿地保护修复的对象、范围、目标,填补了湿地保护修复长期无名录的空白,提高了湿地保护修复的针对性。
(3)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湿地网格化管理。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全市设立河长2398名,其中市级河长22名、县(区)级河长80名、乡(镇)级河长431名、村级河长1618名,明确140余个联络部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管理体系。
(4)持续深化改革,推动湿地保护修复落实落细。按省、市深化改革要求,通过环保督查、污染整治、巡河问责、雨污分流、碧水工程等措施,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如期销账。全市湿地以河流、水库为主,共有15.3 万亩,得到全面保护修复;湿地保有量常年维持在13.5万亩,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