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8时许,乐至县林业局接童家镇派出所电话称,接到镇上群众送交受伤孔雀一只,请林业局迅速前来处置。局野保办工作人员迅速出动,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发现蓝孔雀一只,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正虚弱的卧在地上,尾羽尽数脱落,系私人饲养后逃出。经仔细检查,无明显外伤。工作人员对报警群众进行感谢后,向现场群众郑重提示:我市自2020年疫情爆发后已全面开展禁食和非法饲养、捕猎、贩卖野生动物工作,群众要充分认识到捕猎、饲养和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拒绝“野味”,共同承担起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同时,我局将持续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对非法饲养、猎捕、贩卖、食用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并欢迎群众举报。
目前,工作人员已将蓝孔雀带回林业局救助,待蓝孔雀恢复健康后再为其寻找合适场所代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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