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区(含市本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城区(含市本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资阳市城区(含市本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2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当前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项目用地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主要内容
2021年,资阳市城区(含市本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45.66公顷(详见附件)。按照区域及用途细分:
市本级计划供应建设用地66.67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83公顷、商住用地37.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95公顷。
雁江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99.82公顷,其中:商住用地61.4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16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2.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1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88公顷。
高新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08.9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24公顷、商住用地4.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5.6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1.66公顷。
临空经济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570.1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53公顷、商住用地20.1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2.4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5.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4.8公顷、特殊用地45.33公顷。
二、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空间布局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年度用地计划,强化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的调控。通过建设用地扩张与内部挖潜挂钩,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性用地;适当控制一般城镇发展,严格控制规模小、投资强度低的工业集中区规模。
(二)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大力支持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充分保障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备优势的产业结构;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此外,以供需关系为主导,控制商品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优先安排储备土地用于住房开发建设。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实现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严格控制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切实监督房地产企业和大宗土地的开发建设。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和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核实(用地核验),对涉及闲置的建设用地,依法及时处置到位。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严格执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4号),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合理控制土地市场投放的数量和时序,结合市场用地需求和价格变化,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疲软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规〔2017〕8号)的要求,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确保供应计划的执行力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等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对列入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实施专人负责制,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落实跟踪报批服务,优化审批程序,提高供地效率。
(三)建立动态监管和跟踪服务制度
建立土地供应项目监管制度,对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供地进展情况,适时调度供地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减少土地供应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附件:1.资阳市城区(含市本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资阳市城区(含市本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
区)2021年商住用地(含纯商业)出让计划表
3.资阳市城区(含市本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
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用地出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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