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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图依法公开查询指南
2021-01-04   来源:信息科  浏览:8380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地籍图依法公开查询指南

一、查询依据:

 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根据80号令第一章第二条(二),地籍图属于原始登记资料范畴。

二、查询范围:

 原始登记资料查询范围具有限制性,即以下特定对象可依照规定查询;

 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取得不动产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不动产权利范围内的原始登记资料;

 继承人、受遗赠人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查询相关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原始登记资料。

 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可以查询相关不动产权利人的原始登记资料。

 权利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原始登记资料

 律师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可以查询不动产原始登记资料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三、查询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查询人查询不动产原始登记资料,查询人为自然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属夫妻关系,提交结婚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继承人、受遗赠人需提交不动产权利人的死亡证明、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可以证明继承或者遗赠行为发生的材料。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查询需提交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还应当提交依有权处分该不动产的证明材料。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单位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填写查询审请表。

 委托他人查询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律师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人民法院的调查令。

 查询原始登记资料的,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取得不动产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不动产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凭证和不动产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国家安全机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查询场地:

 查询人应当在档案室设定的场所进行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五、查询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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