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国土调查评价与空间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 阳 市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资 阳 市 统 计 局
《资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我市于2018年12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市“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00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98.8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一、耕地24.17万公顷(362.60万亩)
其中,水田8.64万公顷(129.5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5.73%;水浇地0.002万公顷(0.0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0.01%;旱地15.53万公顷(233.0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4.26%。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24.17万公顷(362.6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00.00%;无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24.17万公顷(362.6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00.00%;无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47万公顷(52.1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4.3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93万公顷(73.9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0.4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20万公顷(198.0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4.6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42万公顷(36.3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0.0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4万公顷(2.1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0.60%。
二、园地4.49万公顷(67.28万亩)
其中,果园4.00万公顷(60.06万亩),占全市园地的89.27%;其他园地0.48万公顷(7.21万亩),占全市园地的10.72%;茶园0.0002万公顷(0.003万亩);无橡胶园地类。园地主要分布在雁江、安岳2个县区,占全市园地的87.13%。
三、林地13.68万公顷(205.22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11.72万公顷(175.84万亩),占全市林地的85.68%;竹林地0.82万公顷(12.37万亩),占全市林地的6.03%;灌木林地0.85万公顷(12.72万亩),占全市林地的6.20%;其他林地0.29万公顷(4.29万亩),占全市林地的2.09%。
四、草地0.06万公顷(0.94万亩)
全市其他草地0.06万公顷(0.94万亩),无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地类。
五、湿地0.01万公顷(0.14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市内陆滩涂0.01万公顷(0.14万亩),无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沿海滩涂、沼泽地地类。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51万公顷(112.62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0.48万公顷(7.25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44%;建制镇用地0.48万公顷(7.20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39%;村庄用地6.47万公顷(97.06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86.18%;采矿用地0.06万公顷(0.83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2万公顷(0.28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25%。
七、交通运输用地1.14万公顷(17.04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0.02万公顷(0.37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2.15%;公路用地0.52万公顷(7.74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45.45%;农村道路用地0.59万公顷(8.92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52.38%;机场用地0.00005万公顷(0.0008万亩);港口码头用地0.00005万公顷(0.0008万亩)、管道运输用地0.00005万公顷(0.0008万亩);全市无轨道交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地类。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0万公顷(36.04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0.73万公顷(10.88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0.18%;水库水面0.57万公顷(8.60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3.86%;坑塘水面1.04万公顷(15.57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3.20%;沟渠0.04万公顷(0.57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59%;水工建筑用地0.03万公顷(0.42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17%;全市无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地类。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进出平衡。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