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刘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滨河东路三段三贤文化公园弘乐府公园1号6幢6(Z)2-4-1号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061900618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3-BB508937(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603020-6-19)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宇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