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3第251号
资阳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2002执518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2002执518号之二将肖军坐落在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202号沱东印象3幢3(Z)1-11-4号的房屋执行裁定给黄燕辉(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30868号)。根据法律文书,我中心已办理上述产权的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同时对上述证书予以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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