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周诗春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二段115号置地城一期6号楼6(Z)-2-15-5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66.6㎡,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33263号。周诗春于2023年5月13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周诗春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周若奇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周若奇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周若奇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二段115号置地城一期6号楼6(Z)-2-15-5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