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李志忠、李金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515号帝景名苑20幢20(Z)3-3-1号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101102588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3-BB501470、2013-BB501471(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306050-20-42、2306050-20-43)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忠、李金花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