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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何利娟)
2023-08-31   来源:信息科  浏览:2207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何利娟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SOHO馨城小区3(Z)1-4-4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20.22㎡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70010,土地证号:2009-BB5010864何利娟2017114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何利娟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何俊祥、李玉春拥有继承权,现李玉春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何俊祥、李玉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何俊祥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SOHO馨城小区3(Z)1-4-4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31日至2023年9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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