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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何君义)
2023-09-07   来源:信息科  浏览:1855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何君义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建设北路新村一巷3#的房屋一套,面积为:73.98㎡房屋所有权证号:2000-44040,土地证号:2008-BB502499何君义20131220去世,其配偶凌兴桂2022年12月24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何君义凌兴桂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何晓琴、何大伟、何小伟、何勇拥有继承权,现何晓琴、何小伟、何勇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何晓琴、何大伟、何小伟、何勇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何大伟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建设北路新村一巷3#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7日至2023年92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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