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3第315号
资阳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2002执恢596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2002执恢596号之一将王用林坐落在资阳市雁江区车苑小区B区3#楼1层9号的房屋执行裁定给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所权证号:2005-029996;土地证号:2005-BB114158)。根据法律文书,我中心已办理上述产权的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证书予以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8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