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3第33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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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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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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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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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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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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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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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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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12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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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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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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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2001GB00536F002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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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槐树西路601号万达御府B7(Z)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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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京0106执6771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京0106执6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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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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