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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李志福)
2023-09-27   来源:信息科  浏览:1633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李志福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南骏产业园项目拆迁安置房2(Z)1-3-1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91.70㎡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4078号李志福2023922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志福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何菊花、李平拥有继承权,现李平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何菊花、李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何菊花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南骏产业园项目拆迁安置房2(Z)1-3-1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27日至2023年102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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