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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3第340号)
2023-10-07   来源:信息科  浏览:1160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334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3042400760;

2013-BB504575

 

 

 

 

廖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2002002002GB00022F00011052

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花果山春天半岛9幢9(Z)4-4-2号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2002执1429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2002执1429之一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0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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