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余世方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侯家坪五社的房屋一套,土地面积为:96.72㎡,土地证号:1991-020205053。以上房屋于2006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101号侯家坪一、二、三期拆迁安置房5(Z)2-3-1号的住房1套,建筑面积为:116.1m2。余世方于1992年5月26日去世,其配偶刘琼英于2011年12月16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余世方与刘琼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曾素华、余谣、余建军、余昌林、余昌艳拥有继承权,现曾素华、余建军、余昌林、余昌艳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曾素华、余谣、余建军、余昌林、余昌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余谣申请办理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101号侯家坪一、二、三期拆迁安置房5(Z)2-3-1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