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邓晓华有房屋两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92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58.94㎡,房屋所有权证号:1999-19182,土地证号:2001-AABBB02934;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城北商业街36号内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18.88㎡,房屋所有权证号:2006-035199,土地证号:2006-AB501332。邓晓华于2023年1月4日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邓晓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李灿顶、李林拥有继承权,现李林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李灿顶、李林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灿顶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92号、资阳市雁江区城北商业街36号内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