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魏素华有房屋三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郑家巷南方小区银杏园10号楼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28.69㎡,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048228,土地证号:2007-BB507175;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郑家巷南方小区银杏园10号楼1层的房屋一套,面积为:23.53㎡,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082421,土地证号:2010-BB5010512;3、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雁南小区B栋三单元F型中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04.08㎡,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39338号。魏素华于2023年6月11日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魏素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于大国、于阳、于磊拥有继承权,现于大国、于阳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于大国、于阳、于磊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于大国、于磊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郑家巷南方小区银杏园10号楼、资阳市雁江区郑家巷南方小区银杏园10号楼1层、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雁南小区B栋三单元F型中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