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刘中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侯家坪九社的房屋一套,土地面积为:99.95㎡,土地证号:1991-020209061。以上房屋于2007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101号侯家坪一、二、三期拆迁安置房的住房2套:1、房屋编号为11(Z)2-3-1号,建筑面积为:88.81m2;2、房屋编号为11(Z)1-3-2号,建筑面积为:88.81m2。刘中于2009年11月14日去世。上述两套房屋的全部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刘中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莉红、刘印平、刘思林、刘思容、刘平、刘伟、刘凤、徐玟拥有继承权,现刘印平、刘思林、刘思容、刘平、刘伟、刘凤、徐玟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莉红、刘印平、刘思林、刘思容、刘平、刘伟、刘凤、徐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莉红申请办理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101号侯家坪一、二、三期拆迁安置房11(Z)2-3-1号、11(Z)1-3-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