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罗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右侧(市政府大楼旁)1(F)-1-12号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6-042513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6-BB119200(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302065-17)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飞(周开美代)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