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蒋廷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贸易城4层的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2005-BB503641(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0701447-15)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蒋廷彬去世,由其继承人蒋智代为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智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