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唐恩发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丹回路114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66.67㎡,房屋所有权证号:2005-033944,土地证号:2006-BB501175。唐恩发于2008年4月24日去世,其配偶李素容于2013年10月7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唐恩发与李素容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唐菊芳、唐友琼、唐友智、唐友成拥有继承权,现唐菊芳、唐友琼、唐友成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唐菊芳、唐友琼、唐友智、唐友成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唐友智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丹回路114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