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3第38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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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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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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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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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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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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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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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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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2)资阳市本级不动产证明第0011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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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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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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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6003GB00001F002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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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黄泥村弘城水韵和中城建·新城市广场(一期)2号楼附1楼1(F)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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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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