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李尚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凤园路166号四海国际社区一期12栋12(Z)1-10-2号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041802658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3-BB5014422(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602008-12-37)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尚勇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