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3第39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4060400196
2014-BB503069
|
罗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512002003002GB00005F00141045
|
资阳市雁江区滨河东路三段三贤文化公园弘乐府公园1号9栋9(Z)4-6-2号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108执恢1068号之三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108执恢1068号之三
|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1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