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李尚汶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侯家坪6社的房屋一套。以上房屋于2007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101号侯家坪一、二、三期拆迁安置房的住房2套:1、房屋编号为11(Z)3-1-2号,建筑面积为:88.81m2;2、房屋编号为11(Z)5-2-2号,建筑面积为:116.55m2。李尚汶于2015年12月22日去世,其配偶谢素珍于1990年12月1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李尚汶与谢素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其康、刘金明、刘桂春、刘明清、刘燕清拥有继承权,现刘其康、刘金明、刘桂春、刘明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其康、刘金明、刘桂春、刘明清、刘燕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燕清申请办理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101号侯家坪一、二、三期拆迁安置房11(Z)3-1-2号、11(Z)5-2-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