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3第39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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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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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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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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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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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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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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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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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1)资阳市本级不动产证明第00018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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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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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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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4002GB00568F002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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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惠民南路78号多弗·诚园一期2-15(Z)1-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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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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