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曾凡兴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号(金洋花园一期一栋)1(Z)3-2-1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82.63㎡,房产证号:2007-04578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2007)BB503171号。曾凡兴于2011年2月7日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曾祥明、曾祥华、曾祥林、林素仙拥有继承权,现曾祥明、曾祥华、曾祥林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林素仙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林素仙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号(金洋花园一期一栋)1(Z)3-2-1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