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范德胜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号(金洋花园一期一栋)1(Z)6-3-2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61.81㎡,不动产权证号: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29921号。范德胜于2023年10月27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范德胜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范媛梅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范媛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范媛梅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号(金洋花园一期一栋)1(Z)6-3-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2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