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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柯发清)
2024-01-05   来源:信息科  浏览:1048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柯发清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363号狮子山小区16栋1层109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56.16㎡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11906号柯发清20231216去世,其配偶周开禄2013年12月27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柯发清周开禄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柯崇芬、柯崇金拥有继承权,现柯崇芬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柯崇芬、柯崇金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柯崇金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363号狮子山小区16栋1层109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15日至202412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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